Tuesday, April 23, 2013

廖家兴信耶稣得救见证


我自小就在随从华人民间宗教信仰的家庭长大。在我念高中时,我对人生的意义开始存有许多的疑问,而民间宗教信仰并无法提供我满意的答案。

199812月,在好朋友邀请下,我勉强去了教会参加一个聚会。但我并没有听到福音。然而,这个过程纠正我以为基督教是洋教的错误概念,而且让我更深深地被圣经的内容所吸引。所以,在以后我都愿意持续来教会参加聚会,以期对圣经多一点了解。经过几周以后,大家在一起聚会、唱诗、查经、甚至吃饭,我就与他们逐渐熟络起来。其中,大家总是特别关心我信耶稣的事情。由于我很享受与他们在一起的时间,也很想能常与他们在一起。因此,有一天当有一位弟兄向我传福音时,我并没有注意听;然而,在他的带领下,我还是做了所谓‘信耶稣’的决志祷告。从此以后,我就更有理由常去教会,因为我认为我这样做祷告就会成为一个“基督徒”,与他们是同一类的人。可是,当时我尚未接触福音,虽然我‘信了耶稣’,却没有得救。

过后,我在19993月初有机会来到美国密芝根理工大学念书。由于在马来西亚的弟兄姐妹鼓励我一定要持续参加聚会,由此我就选择参加当地唯一的Houghton华人基督徒团契。虽然我当时向Houghton团契的弟兄姐妹表示我已经“信耶稣”了,我现在知道,其实,我当时并没有得救,只是把“信耶稣”这件事当作是可以参加聚会的直接理由。当时负责带领团契的一对夫妇邀请我每周末参加〖初信造就〗课程,并说是给像我这种刚信耶稣不久的人上的一个课程。在当中,我终于听到了福音,内容是这样的:我们世人最基本的问题,是与神隔绝。因为人犯了罪,造成达不到神的标准;然而,因神很爱世人,就差主耶稣基督来到世上,藉着耶稣的死里复活,叫人可因着信耶稣而罪得赦免,与神和好。这与我以前所听过的福音有点不一样。现在回想起来,若根据圣经,这可以说是不但内容最完整而且目的讲得很清楚的福音。然而,我在上初信造就课的当时并没有回应这福音要与神和好,因为我并不觉得福音的目的--与神和好很重要,只知道罪人要信耶稣罪得赦免就够了;而且,我自己也认为我已经信耶稣‘得救’了,就不必要再做第二次回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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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年以后,我发现自己在生活上常常拒罪失败,在团契里的事奉很枯燥。我就把我的难处告诉一位门徒。那门徒再三地询问我当时愿意信耶稣的原因,我仔细回想,才发现我信耶稣的目的与福音目的不符合,其中有四个误解。第一,因我从圣经中认识到自己的确是个罪人,没有达到神的标准,譬如不认识神的罪(1:20~21)以及向神作恶的罪(提后3:2~4)。故,我一直希望我的罪能得到赦免,却误将‘罪的赦免’当作是福音目的之一;第二,我发现好朋友在信耶稣后言行举止有改善,自己心里很羡慕,以为自己的坏脾气能藉信耶稣能有所改善;第三,在多次接触基督徒后,他们的喜乐、友善及对我的关心,我就萌生起想做“基督徒”的念头,希望成为他们的一份子;最后,误解的原因是我错解圣经,我读了箴9:10,以为在信耶稣后神会赐给我智慧聪明。

然而,在对照福音内容下,我才发现‘罪得赦免’并不是福音目的,乃是神的救法,就是神藉着主耶稣基督的死里复活,使那无罪的耶稣代替有罪的我(林后5:21),让我这个罪人在神眼中得以算为圣洁;而且,根据林后5:19、弗2:16、罗5:1、罗5:11等经文都清楚阐明福音目的乃是“要与神和好”。经过以上种种的分析,我晓得我不曾回应过福音,表示要与神和好,也清楚了解到我之前信耶稣的目的太不正确了,所以,根据圣经,我并没有得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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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既发现自己尚未得救,我当时的光景就与世人一样,仍在罪中,与神隔绝,饱尝被罪辖制的痛苦。我明白到,除非我认定自己的目的乃是要神他自己,愿意与神建立一个和好的关系,否则,根据福音,在神面前自己由于还没有得救,罪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,不但不能亲近神,也不能胜过罪。面对如此的事实,我知道我很需要神的拯救,就毅然在2001125日那天晚上,自己向神祷告,决志愿意接受耶稣基督为我个人的救主,承认他曾为我这个罪人死了,又复活了,使我罪得赦免,成为圣洁,为要叫我与神和好,得以回到神的面前。

祷告回应以后,根据罗马书5:10~11,我清楚晓得我已藉着神儿子的死里复活,已与神恢复和好的关系。除此之外,根据哥林多后书5:17,我在基督里从此是新造的人,是圣洁的了;并且,我因这救赎的恩典,有能力拒绝罪性的诱惑(罗6:6~7)。当时,我真的由衷感谢神,因我过去只想藉着信耶稣给自己获得一些好处;如今自己却因着得救,亲身经历神救赎的大爱,就是我还在做罪人的时候,主耶稣已为我死了又复活,为要叫我能重新与神和好(罗5:8~9)。对于未来,因我是个得救的人,我凡事都可靠神,面对各种人生的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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